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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02月14日讀經:利17-19章

0214 一年的第045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利17-19    


 

17章主要在講:「宰牛羊一定要在會幕門口,禁止喫血」。

神說:「1.凡宰公牛、綿羊羔、山羊,不拘營內營外,都要牽到會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1.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脂油要焚燒,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神,那人必從民口剪除,2.不可吃血,可吃的獵物要放血,用土掩蓋,才可吃,血沒放出來的,自死、被野撕裂,吃了就必不潔到晚上。 

◎心得分享:血是不可吃的,不吃血的原因是,從醫學的角度,「血」是身體中最污穢的,所有病毒都是藏在血中,不只是舊約提到,在新約使徒行傳15:29也提到不可吃血,所有動物的血都不可吃,惟獨要我喝「耶穌的血」,血是動物的生命,吃「動物的血」是表示與動物的生命「聯合」,我們喝耶穌的血,也是表示我們與主耶穌聯合,上帝希望我們只單單的與耶穌的生命聯合,不要與動物生命聯合。


 

18章主要在講:「禁止效法迦南人亂倫的惡俗」。

神說:「1.不可效法迦南人的行為惡俗,遵行律例典章,就必活著,2.不可跟骨肉之親有性關係亂倫:A.不可與母親或繼母,有亂倫關係,B.不可與親姊妹或異父異母有亂倫關係,C.不可與姑母姨母、伯母或叔母有亂倫的關係,D.不可與媳婦、嫂嫂,或弟媳有亂倫的關係,E.不可與女兒或孫女,妻子的姊妹有亂倫關係,2.不可跟經期內的女子有性關係,3.不可跟別人的妻子有性關係,4.不可把自己的兒女當祭物燒獻給邪神摩洛,5.不可有同性戀v22,無論男女都不可跟獸類有性關係。我把迦南人趕出去,是因為他們玷污行可憎惡的事,如果你們像他們一樣,我必把你們吐出去」。 

◎心得分享:上帝把迦南人趕走,不是上帝特別愛以色列,而是迦南人的惡俗,性氾濫的敗壞,讓上帝忿怒的要把他們趕出來,所以就呼召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來潔淨那個地,聖經哥林多前書6:18說到:「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所有的惡,上帝最厭惡的是同性戀,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被毀滅,就是因為同性戀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在性行為上聖潔,免得我們被神吐出去。


 

19章主要在講:「要聖潔,在人際關係上」。

神說:「你們要聖潔:1.要孝敬父母、守安息日、不可鑄造偶像v2-42.在獻平安祭蒙悅納,祭物最多吃2天,第3天就要用火焚燒v5-83.收割不可割盡,要留給窮人v9-104.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不可說謊、不可起假誓、不可褻瀆神、不可欺壓、不可咒罵、不可偏護、不可與鄰舍為敵、不可恨弟兄、不可報仇、不可埋怨、不可行淫、不可吃血、不可用法術、不可觀兆、不可身上刺花紋、不可污辱兒女、不可交鬼、不可行邪術v11-315.要尊敬老人、敬畏神,要看外人,如同本地人,愛他如己,用公道、公平的天平法碼,謹守律例典章v32-37

◎心得分享:這一章讓我們看到,神的百姓,在人際關係上,也要聖潔,這個聖潔,用簡單的說法,就是「真、善、美」的人際關係,這章特別出現了許多「不可」,「要」的不多,只有幾個「要」,1.要孝敬父母、守安息日,2.敬畏神、3.要尊敬老人、愛人如己,4.謹守律例典章。這章讓我們看到上帝要避免我們犯罪,很詳細的在生活,提醒我們不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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