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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耶穌第025句話_不要與惡人作對:從以牙反牙談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8-42

耶穌第025句話_不要與惡人作對:從以牙反牙談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8-42


馬太福音5: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馬太福音5: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馬太福音5: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馬太福音5: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故事說明:耶穌在山上對著群眾講道,

 

第一部份是針對「改變人的價值觀」講八福,耶穌要改變我們觀念與想法,當眾人認為是不好的境遇,例如:哀痛、為義受逼迫.., 應當有另一種的思考模式,認定是有福的,在地上會有祝福,若是得不到地上的,也會有天上的祝福,耶穌要我們積極的面對人生。

第二部份「改變人的方向」講世上的光、世上的鹽,說明基督徒在世界,要有「對美好的堅持」特色,不是作一個隱藏的基督徒。

第三部份是「改變我們更深入對生活規範原則的看法」講律法。針對律法的規定(聽見有話說),1.從殺人談仇恨,2.從姦淫談淫念,3.從休妻休書談淫婦.4.從不可背誓談誠實不起誓,5.從以牙反牙談不要與惡人作對。6.從恨仇敵談愛仇敵。

第四部份是「改變信仰方式」:1.施捨,2.禱告,3.禁食。

第五部份是「改變生活方式」:1.財寶,2.眼睛,3.憂慮,4.論斷。

第六個部份是「改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1.相信上帝會聽禱告,2.要進窄門,3.要結好果子,4.要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今天要來看的耶穌講到「不要與惡人作對」,耶穌針對律法中規定『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事,提出祂的看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律法的本意,是要以報復來處理惡人與惡事,但是對當時猶太人來說,仇敵可能指著是當時羅馬人,如果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來處理問題的話,可能造成當時更大的社會衝突,國。因此我們主耶穌以另外的原則,來告知當時的人,如何面對惡人與惡事,那個原則就是「不要與惡人作對「不要與惡人作對」,其中有四個「他」,第一是「由他打」,第二是「由他拿」,第三是「同他走」,第四是「給他借」。
◎心得感言:
1.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在聖經的時代,甚至今天,打人一巴掌並不是真的要打傷對方,而是想要激怒對方,找藉口引發衝突。看來耶穌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故意說一些尖酸刻薄的話來刺激你,或是真的打你一巴掌,其實只是想要激怒你,要你跟他吵架或打架,那麼,千萬不要反擊對方。相反,你應該沉住氣不要以惡報惡,要不然,冤冤相報何時了呢?「由他」不是主動叫惡人來打你的左臉,而主要講的是不要以眼反眼、以牙反牙,用「報復」的方式「與惡人作對」,約翰福音18章20至24節記載當耶穌被大祭司捉拿去秘密審問時,耶穌回應大祭司並表明自己所教訓的話有很多人都可作見證,講話的內容是沒有違背聖經教訓的,但那時耶穌卻被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認為他不該那樣回應大祭司。然而耶穌並沒有轉過另一邊臉來給他打呢!耶穌乃是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這是表明耶穌指出他們沒有按審判的規矩讓嫌疑犯得到公平的辯護權利,只是不公平地秘密審訊,又不合理地盤問人,更濫用私刑打人。這便印證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是指我們個人私生活裏寧可吃虧也不要做那些報復的事,乃要以愛和包容禱告去改變仇敵,但當惡人的惡行乃違反法律的公義和過分不義時,我們也可揚聲表明反對的立場,甚至像保羅那樣被不公義審判時申請上訴至羅馬王凱撒大帝(參徒25:6-2)。。
2.耶穌說:「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這也是根據舊約申命記的律法,如果有人借貸無法償還,債權人雖可取去債務人的裏衣,但沙漠的夜裏寒冷,若是歸還他取暖,在上帝看來,是一種義行。若是外衣也取去,就陷債主於不法與不義;應該是沒有人敢這樣做。何況取走裏衣和外衣,豈不是使人裸身相見?而在猶太人的社會,不是裸身的人有罪,而是看到的人有罪,拿裏衣和拿外衣跟打右臉和打左臉是一樣的,就是「別人對你挑釁,想激怒你,想找藉口與你引發衝突」,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報復由他吧!
3.耶穌說:「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在現代中文譯本中,第39節就作如此的翻譯:「若有佔領軍的軍人勉強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你就和他走兩里。」這個譯文已經將這節經文的背景分述出來,原來有人要你陪他走一里,是羅馬法律的規定,軍人可以隨意要求路人背他的行李,替他服一里路的勞役,但也以一里路為限,以免變成過份的苛政。「一里」是別人給你的要求,「二里」是自動自發讓惡人心裡受到感動,而停止對你的迫害。
4.耶穌說:「有求向你借貸,就給他」是指:對於真正貧困的弟兄,我們要積極伸出援手「不可推辭」,當然一切借貸,一定要在「自己有錢,有能力,有多餘的錢」的時候,你才可以這樣作,而不是說你自己都需要錢,還假裝慷慨,借給人之後,再來後悔,更不是自己明明沒錢,向這個借錢來,給另外一個向你借錢的人,最後弄得自己很痛苦。當然對於要利用別人愛心的假弟兄向你借貸,我們要有智慧拒絕。「有求你的,就給他」。耶穌並沒有說「借」,而是說「給」,這是兩回事。借錢給人,就要當成「送錢給人」,這樣就不會因為別人沒有還你錢,你就弄得自己「痛苦不堪」,若你沒有準備失去或給予,絕不要借錢給人,錢是你的,你絕對有資格決定要不要借,如果好朋友因為你沒借他錢,而與你斷絕關係,也就吧了!因為到時候,因為他借錢不還的時候,他還是會與你斷絕關係。因為「借錢」這個做法最能破壞關係,尤其當別人不還錢的時候。所以除非你「借錢」給人的時候,就是有「給予」的想法,沒有想要拿回來,這樣你才會快樂,否則即使富有你,「借錢給人」自己也不會快樂,因為天天在担心錢要不回來。所以基督徒最好是「不要向人借錢」,如果你有需要錢,就向上帝禱告,祂會給我們,如果沒有的話,表示我們目前現在不需要,我們就學會順服,放掉想要買東西的想法,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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