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該撒利亞。徒23:23-26:32b
肆.保羅在亞基帕王與巡撫非斯都面前。徒25:13-26:32
過了些日子,徒25:13
一.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徒25:13
1.在那裏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徒25:14
A.這裏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裏的。
B.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徒25:15
求我定他的罪。徒25:15
C.我對他們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徒25:16
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25:16
D.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裏,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徒25:17
a.吩咐把那人提上來。徒25:17
b.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徒25:18
c.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徒25:19
d.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徒25:19
2.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裏作難,所以問他說:徒25:20
A.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為這些事聽審麼?徒25:20
B.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徒25:21
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該撒那裏去。
二.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徒25:22
1.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徒25:22
2.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徒25:23
3.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裏的尊貴人進了公廳。徒25:23
三.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徒25:23
非斯都說:徒25:24
1.亞基帕王和在這裏的諸位阿,你們看這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裏,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徒25:24
2.但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徒25:25
3.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徒25:26
4.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徒25:26
5.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徒25:27
四.亞基帕對保羅說:「准你為自己辯明。」徒26:1
1.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徒26:1
亞基帕王阿,徒26:2
A.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實為萬幸;徒26:2
B.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所以求你耐心聽我。徒26:3
2.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徒26:4
A.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徒26:4
B.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徒26:5
3.現在我站在這裏受審,是因為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徒26:6
A.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都指望得著。徒26:7
B.王阿,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徒26:7
C.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徒26:8
D.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徒26:9
a.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徒26:10
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
b.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徒26:10
c.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徒26:11
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4.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徒26:12
A.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徒26:13
B.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
a.『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徒26:14
b.我說:『主阿,你是誰?』徒26:15
C.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26:15
a.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徒26:16
b.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徒26:16
c.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徒26:17
d.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6:18
D.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
a.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
b.因此,猶太人在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徒26:21
c.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徒26:22
d.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裏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徒26:23
五.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癲狂了罷。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徒26:24
1.保羅說:
A.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癲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徒26:25
B.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裏作的。徒26:26
C.亞基帕王阿,你信先知麼?我知道你是信的。徒26:27
2.亞基帕對保羅說:
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阿徒.26:28(或作: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3.保羅說:
「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徒26:29
4.於是,王和巡撫並百尼基與同坐的人都起來,徒26:30
退到裏面,彼此談論說:「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徒26:31
5.亞基帕又對非斯都說:「這人若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徒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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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brought me forth also into a large place; he delivered me; because he delighted in me." (Psa. 18:19.)
AND what is this "large place?" What can it be but God Himself, that infinite Being in whom all other beings and all other streams of life terminate? God is a large place indeed. And it was through humiliation, through abasement, through nothingness that David was brought into it.
─Madame Guyon.
"I bare you on eagle's wings, and brought you unto myself."(Exod. 19:4.)
Fearing to launcn on "full surrender's" tide.
I asked the Lord where would its waters glide
My little bark, "To troubled seas I d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Weeping beside an open grave I stood,
In bitterness of soul I cried to God:
"Where leads this path of sorrow that I t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Striving for souls, I loved the work too well;
Then disappointments came; I could not tell
The reason, till He said, "I am thine all;
Unto Myself I call."
Unto Himself! No earthly tongue can tell
The bliss I find, since in His heart I dwell;
The things that charmed me once seen all as naught;
Unto Himself I'm brought.
─Selected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講的道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2、4節
這節經文很清楚指出保羅傳福音的目的,使人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但這有很深遠的思想,這話的目的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祂講道的內容,也是祂以聖靈及生命證明的事實,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也說到:「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他整個職事和談話,都以基督的樣式為中心——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神的大能卻仍然活著。
在今天經文的前面(一18)保羅這樣寫道:「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不僅是他所傳的道理,也是謙卑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同弱者所有的性情和舉止品行,他也證明自己與十字架及其羞恥同弱,而基督整個生命都在尋求像釘十字架耶穌的靈;這而第二章3節他也說道:「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根據這點他說了極強的話:「基督差遣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一17)「我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二4)在此可說明我們傳福音為什麼只有如此少神大能的明證?從人間學習及口才所傳釘十字架基督的主題,自然無法與超自然神聖大能釘十字架基督相比。
神要幫助我們每位傳道人和信徒明白:我們要像教會所擺出的標記一樣——除了耶穌基督並祂十字架,沒有別的。
「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3節
照我們的標準看,新約所注意的事,似乎是無關鴻旨的。「虛心的人有福了」,照原文是貧民有福了,貧民多極了,普遍極了!最易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堅強的意志,優美的品性。「為基督決志」一語,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惜這不是我們的主所喜歡聽的話。祂絕不要我們為祂決志,卻是要我們歸服,決志與歸服是絕對不同的事。耶穌基督天國的基礎,是建在愛平常事物的心的上面。我蒙福正是因為我貧窮。如果我知道我沒有堅強的意志,沒有高尚的性質,那不要緊,耶穌就要說──你是有福的,因為經過了這種貧窮,才能進入天國。我不能像一個好男女進天國,只能像一個完全的貧民才得進去。
那真正表揚神的愛之性質者,總是出於無意的。有意識的感力是自大的,非基督化的。如果我說,「我不知我有無用處,」我立刻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如果我考察流出來的東西,我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
最感動我們的,是那一種人呢?不是那些常想到自己是感動我們的人,卻是那些絕沒有想到感動我們的人。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全無有為而為的有意行動,如果有所為,那與基督接觸所生的愛就馬上消滅了。我們常是知道耶穌甚麼時候在工作,因為祂在常人所不注意的事上發生興趣。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歷代志下廿章15節
得勝的秘訣在於把所有的戰役都視為神的。再說,勝敗本來就在乎神,我們根本不必爭戰。但是如果我們計算我們的危險、責任,立刻就會被恐懼分散了我們的心。相反的,如果我們知道神必定會像照顧祂的產業、祂的代表那樣地看顧我們,我們就會感到無限的放心、安全。
假使我派我的雇工出一趟遠門,我就必須負責他的一切花費,並且保護他的安全。神比我們信實,想必更會為我們負責到底。如果我們屬於主,而且把生命、家庭,以及一切所有都交在祂的手中,祂絕對會照顧我們。
就像一個牧人的興趣,乃在於把他的羊養得肥肥壯壯的、照顧得服服貼貼,使人禁不住讚賞一樣。神對我們這屬於祂的靈魂體,也深具同樣的興趣。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
興起,興起為耶穌,
當靠祂剛強站穩;
因肉體的私慾將拖垮你,
千萬不要依恃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