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典檢視 — [18約伯記] 13:18(經節編號 bi_no=180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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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聖經
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 Now that I have prepared my case, I know I will be vindicated.
台語聖經
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
台羅聖經
我
(Guá)
已
(Í-king已經)
陳
(tîn)
明
(Miâ)
我
(Guá)
的
(ê)
案
(Àn)
,
知道
(Tsai-iánn知影)
自己
(Ka-kī)
有
(ū)
義
(G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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