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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1月13日讀經:徒10-12章

1113 一年的第318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徒10-12    


 

10章主要在講:「彼得異象向外邦傳福音」。

在該撒利亞義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是虔誠人、敬畏神、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的義人,在下午三點禱告時,在異象中天使吩咐找人去約帕叫彼得來,他就找三個人去,將近城時,彼得魂遊象外見異象,上帝一連三次叫他吃不潔淨的物,隨即收回天上,彼得正猜疑,那三人就來彼得,住了一宿後,彼得就同約帕的弟兄,進入該撒利亞,哥尼流跟他講他的經歷的異象,於是於彼得就開口向他們講道,還說話的時候,他們就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於是彼得就為他們施洗。  

◎心得分享:上帝要彼得向外邦人宣教,但是因為他拒絕了,所以不潔淨的物就收回去,雖然他也向外邦人傳福音禱告,但是之後彼得的服事聖經就沒特別寫,反而保羅接著這個服事的異象,把福音往天下傳去,一旦我們拒絕神,神就很難再使用我們。

 

11章主要在講:「外邦的安提阿教會興旺」。

使徒和猶大眾弟兄指責彼得進入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家與他們一同吃飯,彼得把他自己見異象的事以及為外邦人禱告,他們受聖靈和受洗的事告訴他們,眾人就不言語,只歸榮耀給上帝。門徒遭患難四散只向猶太人講,「居比路、古利奈人」到了安提阿向希臘人人傳講主耶穌,信而歸主的很久,耶路撒冷教會就打發巴拿巴到安提阿,巴拿巴就到大數找掃羅(保羅)到安提阿教會聚會,有一年之內,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有先知預言耶路撒冷有饑荒,果然有了,門徒就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托巴拿巴和掃羅(保羅),送到眾長老那裡。  

◎心得分享:安提阿教會是一個外邦人的教會,因為猶太人不對外邦人傳福音,但是因為「居比路、古利奈人」的熱心傳道,安提安的教會就成立,安提阿教會的增長就比耶路撒冷的教會更快更好,教會的存在是為了要使萬民作主門徒而存在,不是為信徒「彼此取暖」而設立的。

 

12章主要在講:「雅各被殺彼得被天使救」。

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用刀殺了門徒雅各(第一個殉道的),見猶太人高興,就去捉拿彼得收在監裡,被兩條鐵鍊鎖著,當時教會為他切切禱告,天使拍彼得的肋旁,鐵鍊脫落,叫他束上帶子穿上鞋,跟著走,彼得不知道是真的,走過二層監牢,就來到臨街鐵門開了,走過一條街,才醒悟過來知道是天使救了他,彼得到了信徒聚集禱告的地方敲門,使女羅大聽見彼得的聲音,顧不得開門,就先跑去告訴眾人,眾人認為使女瘋了,彼得不住的敲門,他們開了門就甚驚奇,彼得擺手不要他們作聲,把天使領他出來的事告訴他們,天亮希律就把看守的人殺了,希律到了該撒利亞,他惱怒推羅、西頓人,他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對百姓講論一番,百姓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天使罰他,他就被蟲所咬,氣就絕了,上帝的道日漸興旺,巴拿巴和掃羅從耶路撒冷帶著馬可同去。

◎心得分享:這一章讓我們看到都是主耶穌的門徒,同樣的呼召,卻有不同樣的結局,有人早逝,有人晚逝,無論早逝或晚逝,相同的態度,就是為主殉道,人生活著重要的「不在乎長度,而是在乎深度與亮度」,求神幫助我們要活得精彩。

 


荒漠甘泉五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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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起來……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士師記十八章9、10節 起來!有許多土地等著我們去得。我們如果靜坐不動,沒有一件東西會落到我們手中。「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書十六4)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箴廿八10)產業和福分都是要去得、去承受的。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當有「據為己有」的信心。我們當把神的話算為我們個人的產業。有一次,一位教員問一個孩子道:「甚麼是據為己有的信心?」孩子回答說:「據為己有的信心乃是:拿一枝紅筆,把聖經上所有的「我」,「我的」,下面,都畫上紅線。」 凡是主所說的無論那一句話,你都可以把你的手指放在上面說:「這是我的」。讀者啊,有多少應許你能說:「在我身上已經成就了」呢? 「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親愛的啊!不要因懈怠失去你的遺產啊! 信心上市場的時候,總是帶著籃子的。
■ 英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December 29 "Arise……for we have seen the land, and behold, it is very good; and are ye still? Be not slothful to go, and enter to possess the land: for God hath given it into your hands; a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want of any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Judges 18:9,10)  ARISE! Then there is something definite for us to do. Nothing is ours unless we take it. "The children of Joseph, Manasseh and Ephraim, took their inheritance." (Joshua 16:4) "The house of Jacob shall possess their possessions." (Obad. 17) The uprihgt shall have good things in possession."  We need to have appropriating faith in regard to God's promises. We must make God's Word our own personal possession. A child was asked once what appropriating faith was, and the answer was, "It is taking a pencil and underscoring all the me's and mine's and my's in the Bible."  Take any word please the He has spoken and say, "That word is my word." Put your finger on this promise and say, "It is mine." How much of the Word has been endorsed and receipted and said "It is done." How many promises can you subscribe and say, "Fulfilled to me."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Don't let your inheritance go by default. "When faith goes to market it always takes a basket."
■ 永活之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過於婦仁之愛 「我兄弟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母耳記下一章26節 神造男人並向他顯示愛的能力,是努力為他人造福,並不惜犧牲生命;造女人,向她顯示仁慈、長久忍耐是為了他人而捨己。一個小孩在一歲時十分依賴母親,不只是嬰孩學習愛母親,而且母親也學習如何有無私的愛。她最大的目標乃是「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這在神前是極寶貴的。」(彼前三4) 仁慈是當今社會婦女最重要的事,相於當食物對男人的重要性;在很多情況下,這是唯一的正義。不可忘記女人最美的飾物是溫柔安靜的心,在神和人都看為極寶貴,也能使全家蒙福。妻子、母親不住代禱和得勝的愛,是人類快樂之源。 親愛的姊妹!這是妳最大的財產,神所賜最貴重的飾物——反射神所有仁慈和同情的愛。「母親怎樣安慰孩子,我也怎樣安慰你。」但願每位讀者深思神奇妙的愛,恆切為領受聖靈而禱告,以支取屬天的能力和影響,使她能因愛丈夫,甚至鄰舍而見證神的愛。 想想馬利亞,由於和其他婦女付出很多的愛,使得主在復活的早晨親自向她顯現。由於她們正確地付出愛心,就可首先看到主,並向門徒報佳音。但願神賜福所有的母親、妻子和婦女!但願由她們可看出愛是何等的美而奇妙!猶如大衛的話,是歷久彌新的:「像婦女的愛一樣奇妙」地愛神的兒女。
■ 中文屬天日子(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常在基督裡面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亦常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4節 一個罪人竟可以和基督聯合,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乃是因著悔改認罪的心,信靠基督無比的救恩。基督亦樂於將祂尊貴聖潔永遠的生命賜給罪人。約翰福音三章15節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現在我們這般人,已經在基督裡了,與基督的生命有分。故我們應該在言行上與蒙召的恩相稱,要顯明聖靈所結出寶貴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好像枝子被接葡萄樹上,就與樹身合為一體,吸取樹身豐富生命的活力,發芽開花結實,結出來的果子,纍纍下墮。 弟兄們!我們若是天天活在主面前,就是與基督聯合了。
■ 中文上海嗎哪(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廿章27節 或許神讓我們能把祂的旨意傳給任何一個我們所遇到的人,乃是盼望我們有機會帶給那些人一些祝福,並且影響他們,使他們能更靠近神。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對生命中所碰到的每一個人說:「……無論何人死亡,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徒廿26)那真就再好不過了。 但是我們真能如此說嗎?是否能對火車上坐在我們旁邊的人這麼說?或是為與我們工作的雇工如此說?最重要的是能否對我們的家人如此說?是否我們已盡了一切力量引領他們歸主呢? 早期的基督徒視每一個情況為作見證的機會,即使被帶到國王、首長的面前,他們也從未想要自己嘗試得到釋放,滿心所想的反倒只是主所留給他們的信息:「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廿一13)他們視這種被捕的情況為向統治者傳福音的機會,因為他們深知若非如此,他們不可能接觸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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