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07日 一年的第251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代下23-25章
第25章主要在講:「亞瑪謝作王先行正後拜神像被殺」。
一.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代下25:1
1.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代下25:2
2.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代下25:3
3.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代下25:4
二.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1.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代下25:5
2.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代下25:6
3.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阿,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代下25:7
A.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罷!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代下25:8
B.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代下25:9
C.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代下25:10
4.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代下25:11
A.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裏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代下25:12
B.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代下25:13
三.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他面前叩拜燒香。代下25:14
1.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他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他呢?」代下25:15
2.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罷!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代下25:16
3.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代下25:17
4.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利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利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利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代下25:18
A.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裏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代下25:19
B.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裏,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代下25:20
C.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代下25:21
D.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裏去了。代下25:22
5.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就是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代下25:23
A.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裏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裏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瑪利亞去了。代下25:24
B.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代下25:25
四.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麼?代下25:26
1.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代下25:27
2.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代下25:28
◎心得分享:猶大王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他面前叩拜燒香,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亞瑪謝打敗以東,就心高氣傲,要與以色列王相見於戰場,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裏去了,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亞瑪謝的「心不專誠」提醒我們對上帝的心要專誠,祂就賜福與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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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brought me forth also into a large place; he delivered me; because he delighted in me." (Psa. 18:19.)
AND what is this "large place?" What can it be but God Himself, that infinite Being in whom all other beings and all other streams of life terminate? God is a large place indeed. And it was through humiliation, through abasement, through nothingness that David was brought into it.
─Madame Guyon.
"I bare you on eagle's wings, and brought you unto myself."(Exod. 19:4.)
Fearing to launcn on "full surrender's" tide.
I asked the Lord where would its waters glide
My little bark, "To troubled seas I d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Weeping beside an open grave I stood,
In bitterness of soul I cried to God:
"Where leads this path of sorrow that I t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Striving for souls, I loved the work too well;
Then disappointments came; I could not tell
The reason, till He said, "I am thine all;
Unto Myself I call."
Unto Himself! No earthly tongue can tell
The bliss I find, since in His heart I dwell;
The things that charmed me once seen all as naught;
Unto Himself I'm brought.
─Selected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講的道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2、4節
這節經文很清楚指出保羅傳福音的目的,使人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但這有很深遠的思想,這話的目的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祂講道的內容,也是祂以聖靈及生命證明的事實,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也說到:「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他整個職事和談話,都以基督的樣式為中心——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神的大能卻仍然活著。
在今天經文的前面(一18)保羅這樣寫道:「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不僅是他所傳的道理,也是謙卑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同弱者所有的性情和舉止品行,他也證明自己與十字架及其羞恥同弱,而基督整個生命都在尋求像釘十字架耶穌的靈;這而第二章3節他也說道:「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根據這點他說了極強的話:「基督差遣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一17)「我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二4)在此可說明我們傳福音為什麼只有如此少神大能的明證?從人間學習及口才所傳釘十字架基督的主題,自然無法與超自然神聖大能釘十字架基督相比。
神要幫助我們每位傳道人和信徒明白:我們要像教會所擺出的標記一樣——除了耶穌基督並祂十字架,沒有別的。
「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3節
照我們的標準看,新約所注意的事,似乎是無關鴻旨的。「虛心的人有福了」,照原文是貧民有福了,貧民多極了,普遍極了!最易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堅強的意志,優美的品性。「為基督決志」一語,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惜這不是我們的主所喜歡聽的話。祂絕不要我們為祂決志,卻是要我們歸服,決志與歸服是絕對不同的事。耶穌基督天國的基礎,是建在愛平常事物的心的上面。我蒙福正是因為我貧窮。如果我知道我沒有堅強的意志,沒有高尚的性質,那不要緊,耶穌就要說──你是有福的,因為經過了這種貧窮,才能進入天國。我不能像一個好男女進天國,只能像一個完全的貧民才得進去。
那真正表揚神的愛之性質者,總是出於無意的。有意識的感力是自大的,非基督化的。如果我說,「我不知我有無用處,」我立刻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如果我考察流出來的東西,我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
最感動我們的,是那一種人呢?不是那些常想到自己是感動我們的人,卻是那些絕沒有想到感動我們的人。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全無有為而為的有意行動,如果有所為,那與基督接觸所生的愛就馬上消滅了。我們常是知道耶穌甚麼時候在工作,因為祂在常人所不注意的事上發生興趣。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歷代志下廿章15節
得勝的秘訣在於把所有的戰役都視為神的。再說,勝敗本來就在乎神,我們根本不必爭戰。但是如果我們計算我們的危險、責任,立刻就會被恐懼分散了我們的心。相反的,如果我們知道神必定會像照顧祂的產業、祂的代表那樣地看顧我們,我們就會感到無限的放心、安全。
假使我派我的雇工出一趟遠門,我就必須負責他的一切花費,並且保護他的安全。神比我們信實,想必更會為我們負責到底。如果我們屬於主,而且把生命、家庭,以及一切所有都交在祂的手中,祂絕對會照顧我們。
就像一個牧人的興趣,乃在於把他的羊養得肥肥壯壯的、照顧得服服貼貼,使人禁不住讚賞一樣。神對我們這屬於祂的靈魂體,也深具同樣的興趣。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
興起,興起為耶穌,
當靠祂剛強站穩;
因肉體的私慾將拖垮你,
千萬不要依恃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