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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06月28日讀經:王下22-25章

0628 一年的第180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王下22-25  

 


22章主要在講:「力挽狂瀾南國好王約西亞」。

一.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

1.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2.約西亞王十八年,王吩咐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數算數算,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使他們轉交耶和華殿裏做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將銀子交在辦事的人手裏。

3.大祭司希勒家將對書記律法書給沙番看。書記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

二.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

1.吩咐祭司、書記和王的臣僕去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2.耶和華說:我必照著猶大王所讀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

3.耶和華說:你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

◎心得分享:猶大國約西亞王是一位好王,他力挽狂瀾,想改變整個國家走在上帝的正路上,然而好多事情,不是「心想就會事成」,我們從他身上看到,他的立志要行上帝的話的決心,同時也看到他的無耐,有時不是我們有限的人,能夠改變什麼,上帝有祂自己的計劃,但是上帝也沒有虧待他,對他說:「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是的,愛神的人,必蒙神的眷愛,而約西亞的心志,是我們可以效法學習的,求神也把這樣愛上帝,決定遵行神旨意的心,放在我們心中

 


23章主要在講:「約西亞除滅一切偶像」。

一.差遣人招聚猶大和眾長老和所有的百姓,同上到耶和華的殿;將約書念給他們聽。

1.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2.王吩咐大祭司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裏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又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又拆毀耶和華殿裏孌童的屋子,

3.王吩咐眾民說:「你們當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守逾越節。」自從士師直到如今,實在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

4.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

5.約西亞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去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就殺了他。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父親作王。

二.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

1.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2.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

3.法老尼哥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裏。

三.法老尼哥立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

1.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遵著法老的命向國民徵取金銀,按著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

2.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

3.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心得分享:約西亞的錯誤是他無故捲入了「亞述國與埃及國」的戰爭,他去「抵擋」埃及王,結果他就因為這樣,戰死在沙場,而埃及也順理成章的干預了猶大國的內政,不許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作王,反而把他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裡,另立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以利亞敬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整件事件在告訴我們,不干我們的事,最好不要「自找麻煩、自尋死路」

 


24章主要在講:「巴比倫圍攻猶大約雅敬、約雅斤王」。

.約雅敬年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到猶大;約雅敬服事他三年,然後背叛他。

1.耶和華使迦勒底軍、亞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

2.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決不肯赦免。

3.約雅敬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

4.埃及王不再從他國中出來;因為巴比倫王將埃及王所管之地,從埃及小河直到幼發拉底河都奪去了。

二.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

1.約雅斤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父親一切所行的。

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軍兵上到耶路撒冷,圍困城。

3.猶大王約雅斤和他母親、臣僕、首領、太監一同出城,投降巴比倫王。

4.那時是巴比倫王第八年。巴比倫王將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都拿去了,將以色列王所羅門所造耶和華殿裏的金器都毀壞了,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5.又將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眾首領,並所有大能的勇士,共一萬人,連一切木匠、鐵匠都擄了去;除了國中極貧窮的人以外,沒有剩下的;全擄到巴比倫去了。

三.巴比倫王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代替他作王,給瑪探雅改名叫西底家。

1.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

2.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

3.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面前趕出。 

◎心得分享:巴比倫三次圍困耶路撒冷城,第一次是約雅敬時代,第二次是約雅斤時代,聖殿寶物和領袖都被擄到巴比倫,只剩下極貧窮的人,第三次是西底家時代,整個聖殿被毀,國破家亡,這在提醒我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非常可怕的,求神幫助我們,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25章主要在講:「巴比倫滅猶大西底家王」。

一.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

1.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2.四月初九日,城裏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

3.城被攻破,迦勒底的軍隊追趕王,追上他帶他到在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裏審判他。

A.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

B.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

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七日,巴比倫王來到耶路撒冷,

1.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

2.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將城裏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3.耶和華殿的銅柱,盆座和銅海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又帶去鍋、鏟子、蠟剪、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火鼎、碗,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

4.巴比倫王立了基大利作他們的省長。

基大利向他們和屬他們的人起誓說:「你們不必懼怕迦勒底臣僕,只管住在這地服事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

5.七月間,宗室以實瑪利帶著十個人來,殺了基大利和同他在米斯巴的猶大人與迦勒底人。

於是眾民,無論大小,連眾軍長;因為懼怕迦勒底人,都起身往埃及去了。

三.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

1.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2.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常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

3.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都是這樣。  

◎心得分享:約雅斤雖然到最後,受到巴比倫王的禮遇,終身在王面前吃飯,但是對他來說,都已經是國破家亡,而且眼睛已經瞎了,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又有什麼意義呢?從整個列王記讓我們看到,上帝是寬容,不是耽延,犯罪的結果,上帝是會審判的,無論是服事過神的人,為神作過多少豐功偉業,一旦行惡,上帝定然會審判。


荒漠甘泉五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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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起來……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士師記十八章9、10節 起來!有許多土地等著我們去得。我們如果靜坐不動,沒有一件東西會落到我們手中。「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書十六4)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箴廿八10)產業和福分都是要去得、去承受的。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當有「據為己有」的信心。我們當把神的話算為我們個人的產業。有一次,一位教員問一個孩子道:「甚麼是據為己有的信心?」孩子回答說:「據為己有的信心乃是:拿一枝紅筆,把聖經上所有的「我」,「我的」,下面,都畫上紅線。」 凡是主所說的無論那一句話,你都可以把你的手指放在上面說:「這是我的」。讀者啊,有多少應許你能說:「在我身上已經成就了」呢? 「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親愛的啊!不要因懈怠失去你的遺產啊! 信心上市場的時候,總是帶著籃子的。
■ 英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December 29 "Arise……for we have seen the land, and behold, it is very good; and are ye still? Be not slothful to go, and enter to possess the land: for God hath given it into your hands; a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want of any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Judges 18:9,10)  ARISE! Then there is something definite for us to do. Nothing is ours unless we take it. "The children of Joseph, Manasseh and Ephraim, took their inheritance." (Joshua 16:4) "The house of Jacob shall possess their possessions." (Obad. 17) The uprihgt shall have good things in possession."  We need to have appropriating faith in regard to God's promises. We must make God's Word our own personal possession. A child was asked once what appropriating faith was, and the answer was, "It is taking a pencil and underscoring all the me's and mine's and my's in the Bible."  Take any word please the He has spoken and say, "That word is my word." Put your finger on this promise and say, "It is mine." How much of the Word has been endorsed and receipted and said "It is done." How many promises can you subscribe and say, "Fulfilled to me."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Don't let your inheritance go by default. "When faith goes to market it always takes a 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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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廿九日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廿章27節 或許神讓我們能把祂的旨意傳給任何一個我們所遇到的人,乃是盼望我們有機會帶給那些人一些祝福,並且影響他們,使他們能更靠近神。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對生命中所碰到的每一個人說:「……無論何人死亡,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徒廿26)那真就再好不過了。 但是我們真能如此說嗎?是否能對火車上坐在我們旁邊的人這麼說?或是為與我們工作的雇工如此說?最重要的是能否對我們的家人如此說?是否我們已盡了一切力量引領他們歸主呢? 早期的基督徒視每一個情況為作見證的機會,即使被帶到國王、首長的面前,他們也從未想要自己嘗試得到釋放,滿心所想的反倒只是主所留給他們的信息:「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廿一13)他們視這種被捕的情況為向統治者傳福音的機會,因為他們深知若非如此,他們不可能接觸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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