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16日 一年的第168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王上05-07章
第05章主要在講:「推羅王希蘭提供建殿的材料給所羅門王」。
一.推羅王希蘭平素愛大衛;他聽見以色列人膏所羅門,接續他父親作王,就差遣臣僕來見他,所羅門也差遣人去見希蘭,求他吩咐他的僕人在黎巴嫩為他砍伐香柏木,必照他所定的,給他僕人的工價;希蘭聽見所羅門的話,就甚喜悅,於是希蘭照著所羅門所要的,給他香柏木和松木;所羅門給希蘭麥子二萬歌珥,清油二十歌珥,作他家的食物。所羅門每年都是這樣給希蘭。耶和華照著所應許的賜智慧給所羅門。希蘭與所羅門和好,彼此立約。
二.王下令,人就鑿出又大又寶貴的石頭來,用以立殿的根基。
◎心得分享:當所羅門王預備要建殿,推羅王希蘭就主動的願意來幫助他,原因是「推羅王希蘭平素愛大衛」,所以相對的也愛大衛的兒子,箴言27:10寫到「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有人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真的在告訴我們友誼會對我們有幫助,我們若能保持與人好的友誼,在我們需要的時候,總是會給我們許多幫助。
第06章主要在講:「所羅門王開始建聖殿」。
一.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高三十肘。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
二.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三.所羅門建造殿宇,殿裏一點石頭都不顯露,一概用香柏木遮蔽;上面刻著野瓜和初開的花。殿裏預備了內殿,好安放耶和華的約櫃。全殿都貼上金子,直到貼完;內殿前的壇,也都用金包裹。
四.所羅門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華殿的根基。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屬殿的都按著樣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心得分享:在這一章中印象比較深的經節是「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要鑿石頭一定會有聲音的,就像「人跟人在一起會有磨擦爭執聲音」,但是這個聲音,只能夠在「山中」,在「建殿」的時候,若發出聲音,豈不是就像「菜市場」一樣,把神聖建殿的事,變成是很庸俗的事,甚至建不下去了,所以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這在提醒我們教會的事奉要合一,不能有爭執,分門結黨,彼此爭鬥,這樣的聖殿或是教會,那麼是建好了,也不是神所喜悅的。
第07章主要在講:「所羅門王建利巴嫩林宮聖殿完工」。
一.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才造成;又建造黎巴嫩林宮,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建造這一切所用的石頭都是寶貴的,是按著尺寸鑿成的,是用鋸裏外鋸齊的;
二.所羅門王叫滿有智慧、聰明、技能,善於各樣銅作銅匠的戶蘭。他來到所羅門王那裏,做王一切所要做的。
1.他製造兩根銅柱,每根高十八肘,圍十二肘;
2.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圍三十肘。
3.用銅製造十個盆座,每座長四肘,寬四肘,高三肘。
三.所羅門造耶和華殿裏的金壇和陳設餅的金桌子;內殿前的精金燈臺:右邊五個,左邊五個,並其上的金花、燈盞、蠟剪,精金的杯、盤、鑷子、調羹、火鼎,以及至聖所、內殿的門樞,和外殿的門樞。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裏。
◎心得分享:所羅門的工程,建殿和建宮花了二十年完成,建殿花了七年,建宮花了十三年,兩個工程建造,差別將近一倍的時間,這就是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在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建豪華的宮殿,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真的是要小心「飽暖思淫慾」,所羅門王這麼有智慧的人,最後會落到失敗的下場,在提醒我們「過度的滿足自我的肉體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是種下失敗的主要因素」,求神幫助我們棄絕過度的享樂,過一個「平凡簡單,以神為樂的生活」。
今天: | ![]() ![]() ![]() |
昨天: | ![]() ![]() ![]() ![]() |
總計: | ![]() ![]() ![]() ![]() ![]() ![]() ![]() ![]() |
"He brought me forth also into a large place; he delivered me; because he delighted in me." (Psa. 18:19.)
AND what is this "large place?" What can it be but God Himself, that infinite Being in whom all other beings and all other streams of life terminate? God is a large place indeed. And it was through humiliation, through abasement, through nothingness that David was brought into it.
─Madame Guyon.
"I bare you on eagle's wings, and brought you unto myself."(Exod. 19:4.)
Fearing to launcn on "full surrender's" tide.
I asked the Lord where would its waters glide
My little bark, "To troubled seas I d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Weeping beside an open grave I stood,
In bitterness of soul I cried to God:
"Where leads this path of sorrow that I t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Striving for souls, I loved the work too well;
Then disappointments came; I could not tell
The reason, till He said, "I am thine all;
Unto Myself I call."
Unto Himself! No earthly tongue can tell
The bliss I find, since in His heart I dwell;
The things that charmed me once seen all as naught;
Unto Himself I'm brought.
─Selected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講的道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2、4節
這節經文很清楚指出保羅傳福音的目的,使人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但這有很深遠的思想,這話的目的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祂講道的內容,也是祂以聖靈及生命證明的事實,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也說到:「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他整個職事和談話,都以基督的樣式為中心——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神的大能卻仍然活著。
在今天經文的前面(一18)保羅這樣寫道:「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不僅是他所傳的道理,也是謙卑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同弱者所有的性情和舉止品行,他也證明自己與十字架及其羞恥同弱,而基督整個生命都在尋求像釘十字架耶穌的靈;這而第二章3節他也說道:「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根據這點他說了極強的話:「基督差遣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一17)「我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二4)在此可說明我們傳福音為什麼只有如此少神大能的明證?從人間學習及口才所傳釘十字架基督的主題,自然無法與超自然神聖大能釘十字架基督相比。
神要幫助我們每位傳道人和信徒明白:我們要像教會所擺出的標記一樣——除了耶穌基督並祂十字架,沒有別的。
「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3節
照我們的標準看,新約所注意的事,似乎是無關鴻旨的。「虛心的人有福了」,照原文是貧民有福了,貧民多極了,普遍極了!最易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堅強的意志,優美的品性。「為基督決志」一語,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惜這不是我們的主所喜歡聽的話。祂絕不要我們為祂決志,卻是要我們歸服,決志與歸服是絕對不同的事。耶穌基督天國的基礎,是建在愛平常事物的心的上面。我蒙福正是因為我貧窮。如果我知道我沒有堅強的意志,沒有高尚的性質,那不要緊,耶穌就要說──你是有福的,因為經過了這種貧窮,才能進入天國。我不能像一個好男女進天國,只能像一個完全的貧民才得進去。
那真正表揚神的愛之性質者,總是出於無意的。有意識的感力是自大的,非基督化的。如果我說,「我不知我有無用處,」我立刻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如果我考察流出來的東西,我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
最感動我們的,是那一種人呢?不是那些常想到自己是感動我們的人,卻是那些絕沒有想到感動我們的人。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全無有為而為的有意行動,如果有所為,那與基督接觸所生的愛就馬上消滅了。我們常是知道耶穌甚麼時候在工作,因為祂在常人所不注意的事上發生興趣。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歷代志下廿章15節
得勝的秘訣在於把所有的戰役都視為神的。再說,勝敗本來就在乎神,我們根本不必爭戰。但是如果我們計算我們的危險、責任,立刻就會被恐懼分散了我們的心。相反的,如果我們知道神必定會像照顧祂的產業、祂的代表那樣地看顧我們,我們就會感到無限的放心、安全。
假使我派我的雇工出一趟遠門,我就必須負責他的一切花費,並且保護他的安全。神比我們信實,想必更會為我們負責到底。如果我們屬於主,而且把生命、家庭,以及一切所有都交在祂的手中,祂絕對會照顧我們。
就像一個牧人的興趣,乃在於把他的羊養得肥肥壯壯的、照顧得服服貼貼,使人禁不住讚賞一樣。神對我們這屬於祂的靈魂體,也深具同樣的興趣。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
興起,興起為耶穌,
當靠祂剛強站穩;
因肉體的私慾將拖垮你,
千萬不要依恃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