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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02月12日讀經:利11-13章

0212 一年的第043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利11-13    

 


11章主要在講:「動物潔淨與不潔分別」。

神對摩西亞倫說:「1.可以吃的走獸:是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都可以吃,不可吃A.倒嚼不分蹄:駱駝、山鼠、兔子,B.分蹄不倒嚼:豬,2.在水裡可吃的是:有翅有鱗都可以吃,3.鳥類中老鷹、烏鴉、鴕鳥、蝙蝠,不可吃,4.有翅膀又有四足、用腳跳,可以吃,例:蝗蟲、螞蚱、蟋蟀,可以吃,其他有翅膀,又用四足走路的,都不可吃,5.用肚子、四足、多足走路的,是不可吃的。  

◎心得分享:「倒嚼」用靈意來看,是「對聽到的話,會反覆思想」,「分蹄」用靈意來看,是「正派的行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神對動物的「聖潔」,有特別規定,一定要聖潔,但就現今來看聖經的應用上,只要是食物,神並不禁止我們吃什麼,如果就「上帝對人食物攝取,要聖潔」來看,是在在提醒我們,雖然食物都可吃,但是在吃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對自己的健康有幫助嗎?幫助自己從食物攝取選擇上,要過聖潔生活,不要讓食物,敗壞我們身體。


 

12章主要在講:「婦女生產潔淨條例」。

神說:「婦人1.懷孕生男孩,不潔淨7天,第8天要給孩子行割禮,接著產婦要在家再等33天,才算潔淨,若生女孩,要不潔爭14天,接著產婦要在家再等66天,才算潔淨,2.滿了潔淨,要把一歲羊羔獻為燔祭,一隻鶵或一隻班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3.力量若不夠獻羊羔,可以取2隻鶵鳥,1隻為燔祭,1隻為贖罪祭,就可以得潔淨。  

◎心得分享:聖經所謂婦女生產潔淨,就好像我們華人婦女在生產的時候,作月子是一樣,需要休息,另一方面也需要「潔淨」,「潔淨」從屬靈的應用來說,是要「乾淨」,畢竟生產會流血,很容易受到感染,保持乾淨對產後婦女,與小孩子都是很重要的。


 

13章主要在講:「檢驗大痲瘋條例」。

神說:「1.分辨大痲瘋:A.患處中的毛變白色,患處陷入皮膚,就是大痲瘋v1-28B.頭上或下巴的頭髮或鬍鬚變黃色,又變稀疏,這是痲瘋病的病徵v29-442.長大痲瘋的人要:A.撕裂衣服、蓬頭散髮,B.遮蓋上唇喊叫:『不潔淨!不潔淨!』,C.要獨居在營外v45-59」。  

◎心得分享:「大痲瘋」是會傳染的,所以祭司要先分辨患者是否真的是「大痲瘋」,如果真的是,就要作隔離,遠遠就要要讓人看出來,我以前在看這種說法時,實在不懂,心想有這麼嚴重嗎?直到「SARS」在流行時,醫院在作隔離時,許多人不認同,但是真的不這麼作,不是死幾個人,可能嚴重的情況,是無法想像,這在提醒我們,對「罪」的影響,不能等閒視之,必須弄清潔,而且還要隔離,不讓罪的影響力,繼續擴大。

 

 


荒漠甘泉五合一

你進站:2025年12月29日
時間是:13時42分37秒
■ 中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起來……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士師記十八章9、10節 起來!有許多土地等著我們去得。我們如果靜坐不動,沒有一件東西會落到我們手中。「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書十六4)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箴廿八10)產業和福分都是要去得、去承受的。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當有「據為己有」的信心。我們當把神的話算為我們個人的產業。有一次,一位教員問一個孩子道:「甚麼是據為己有的信心?」孩子回答說:「據為己有的信心乃是:拿一枝紅筆,把聖經上所有的「我」,「我的」,下面,都畫上紅線。」 凡是主所說的無論那一句話,你都可以把你的手指放在上面說:「這是我的」。讀者啊,有多少應許你能說:「在我身上已經成就了」呢? 「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親愛的啊!不要因懈怠失去你的遺產啊! 信心上市場的時候,總是帶著籃子的。
■ 英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December 29 "Arise……for we have seen the land, and behold, it is very good; and are ye still? Be not slothful to go, and enter to possess the land: for God hath given it into your hands; a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want of any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Judges 18:9,10)  ARISE! Then there is something definite for us to do. Nothing is ours unless we take it. "The children of Joseph, Manasseh and Ephraim, took their inheritance." (Joshua 16:4) "The house of Jacob shall possess their possessions." (Obad. 17) The uprihgt shall have good things in possession."  We need to have appropriating faith in regard to God's promises. We must make God's Word our own personal possession. A child was asked once what appropriating faith was, and the answer was, "It is taking a pencil and underscoring all the me's and mine's and my's in the Bible."  Take any word please the He has spoken and say, "That word is my word." Put your finger on this promise and say, "It is mine." How much of the Word has been endorsed and receipted and said "It is done." How many promises can you subscribe and say, "Fulfilled to me."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Don't let your inheritance go by default. "When faith goes to market it always takes a basket."
■ 永活之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過於婦仁之愛 「我兄弟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母耳記下一章26節 神造男人並向他顯示愛的能力,是努力為他人造福,並不惜犧牲生命;造女人,向她顯示仁慈、長久忍耐是為了他人而捨己。一個小孩在一歲時十分依賴母親,不只是嬰孩學習愛母親,而且母親也學習如何有無私的愛。她最大的目標乃是「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這在神前是極寶貴的。」(彼前三4) 仁慈是當今社會婦女最重要的事,相於當食物對男人的重要性;在很多情況下,這是唯一的正義。不可忘記女人最美的飾物是溫柔安靜的心,在神和人都看為極寶貴,也能使全家蒙福。妻子、母親不住代禱和得勝的愛,是人類快樂之源。 親愛的姊妹!這是妳最大的財產,神所賜最貴重的飾物——反射神所有仁慈和同情的愛。「母親怎樣安慰孩子,我也怎樣安慰你。」但願每位讀者深思神奇妙的愛,恆切為領受聖靈而禱告,以支取屬天的能力和影響,使她能因愛丈夫,甚至鄰舍而見證神的愛。 想想馬利亞,由於和其他婦女付出很多的愛,使得主在復活的早晨親自向她顯現。由於她們正確地付出愛心,就可首先看到主,並向門徒報佳音。但願神賜福所有的母親、妻子和婦女!但願由她們可看出愛是何等的美而奇妙!猶如大衛的話,是歷久彌新的:「像婦女的愛一樣奇妙」地愛神的兒女。
■ 中文屬天日子(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常在基督裡面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亦常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4節 一個罪人竟可以和基督聯合,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乃是因著悔改認罪的心,信靠基督無比的救恩。基督亦樂於將祂尊貴聖潔永遠的生命賜給罪人。約翰福音三章15節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現在我們這般人,已經在基督裡了,與基督的生命有分。故我們應該在言行上與蒙召的恩相稱,要顯明聖靈所結出寶貴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好像枝子被接葡萄樹上,就與樹身合為一體,吸取樹身豐富生命的活力,發芽開花結實,結出來的果子,纍纍下墮。 弟兄們!我們若是天天活在主面前,就是與基督聯合了。
■ 中文上海嗎哪(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廿章27節 或許神讓我們能把祂的旨意傳給任何一個我們所遇到的人,乃是盼望我們有機會帶給那些人一些祝福,並且影響他們,使他們能更靠近神。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對生命中所碰到的每一個人說:「……無論何人死亡,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徒廿26)那真就再好不過了。 但是我們真能如此說嗎?是否能對火車上坐在我們旁邊的人這麼說?或是為與我們工作的雇工如此說?最重要的是能否對我們的家人如此說?是否我們已盡了一切力量引領他們歸主呢? 早期的基督徒視每一個情況為作見證的機會,即使被帶到國王、首長的面前,他們也從未想要自己嘗試得到釋放,滿心所想的反倒只是主所留給他們的信息:「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廿一13)他們視這種被捕的情況為向統治者傳福音的機會,因為他們深知若非如此,他們不可能接觸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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