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3日讀經 筆者:黃哲輝牧師
經文:出21-24章(山上神的吩咐)
第21章主要在講:「待僕人與殺人的典章」。
上帝說:「你要立的典章是這樣:1.買男人作奴隸,只可服事6年,第7年他就可以自由出去,倘若奴隸不願意自由,就要帶到審判官那裡,用錐子穿耳朵,永遠服事主人,買婢女不可像男僕,不喜歡就要許他贖身,不可用詭計待她,賣給外邦人,如果把他當媳婦,就要待他如同女兒。2.故意殺人致死、打父母、買賣人口、咒罵父母,就要致死。打傷人就要用錢賠補,耽誤工作費,還要幫他醫好,人用棍子打奴隸或婢女致死,就要受刑,3.牛觸死人,要用石頭打死牛,那牛素來觸人,主人不把牛拴著,牛觸死人,牛要治死,牛主人也要治死。4.人若敞開井不遮蓋,有牛羊驢掉在裏頭,井主人要拿錢賠人,牲畜要歸自己,5.人的牛傷了別人的牛致死,要賣了自己的牛,平分價值,平分死牛,若素來是觸人,不把牛拴好,就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心得分享:這章分為「故意」與「無意」的罪,從上帝的角度來看,無論是有意或無意,對別人造成的傷害,是不能視而不見,對於「粗心大意」不把牛拴好觸死人,是要把牛賣了,賠人家錢,而連續於「粗心大意」不把牛拴好觸死人,不但要治死牛、連牛主人也要治死,所以要謹慎小心,不要「粗心大意」。
第22章主要在講:「盜賊與淫亂的典章」。
上帝說:1.偷牛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若在夜間把賊打死,就不算有流血的罪,若是太陽出來致死,就有流血的罪,2.任憑牲畜到別人田間葡萄園吃,就要賠還,不小心點火,燒到別人,也要賠還,別人交付銀錢,若被偷,就不必賠還,人若向別人借的東西壞了,要賠還,3.與處女行淫的要娶他為娶,行邪術女人、與獸淫行 ,要治死,祭祀別神的人,要滅絕。4.要照顧弱勢的人:寄居、寡婦、孤兒v21-27,5.不可毀謗神,和百姓的官長,將頭生的兒子,歸給神v28-30,要在神的面前聖潔v31。
◎心得分享:這一章主要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偷牛、偷羊都要賠錢,未婚發生關係,就一定要娶人家,在神的眼中看為最嚴重要治死的是,行邪術、與獸淫行、拜偶像的,雖然這些罪,一般法律,會因為不直接影響人,所以不會判這麼重,但是神的標準是跟人的標準是不同,在神的眼中藐視神,比藐視人罪更重。
第23章主要在講:「爭訟節期的典章」。
上帝說:「1.不可佈散謠言,作假見證,不可在爭訟的隨眾偏行,偏袒窮人,若見仇敵牛驢失迷路要牽回來交給他,見恨你人的驢負重跌倒,不可走開,要把驢拉開,2.要守安息年,第7年要休耕,一年三次守節,朝見神,將初熟之物送到神的殿,3.我要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保護你、帶領你到所預備的地方,你們要聽他的話,迦南仇敵我要剪除他們,你們不可效法他們,我不在一年之內攆走他們,而是漸漸將他們攆出走,等到你們人數眾多,可以承受地為業,不可與他們的神立約,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心得分享:1.神要我們學會饒恕,看見仇敵牛驢迷路,要幫忙牽回來給他,這是不容易的,但也是我們必須去作的,就如主說的:仇敵餓了給他吃,渴了給他喝。2.神可以把迦南仇敵立刻剪除,但是上帝在等候我們,在經過試驗「長大成熟」後,仇敵自然就不見了。
第24章主要在講:「摩西上山帶石版領受律法和誡命四十畫夜」。
神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達、亞比戶、並70位長老,要上山遠遠下拜,只有你能靠近上帝,百姓也不可一同上來」,摩西在下山後,1.將神的命令典章,講給百姓聽,百姓說願意遵行,摩西將命令寫上,2..築一座壇,立12根柱子,按12支派,打發少年人獻燔祭和平安祭,摩西將血一半盛盆中,一半撒在壇上,是按神的話,作立約的憑據。摩西、亞倫、拿達、亞比戶、並70位長老,都上山看見了神,上帝腳下有藍寶石,上帝和以色列領袖,一起吃飯。摩西要再一次上山,把爭訟的事,交給亞倫、戶珥,他就帶著石版,和他的幫手約書亞上山,神的榮耀雲彩,停在西乃山6天,第7天神從雲中呼召摩西,整個山頂,雲彩形狀像烈火,摩西在山上40天。
◎心得分享:摩西要上山遇見上帝之前,就先帶領百姓築壇獻祭給神,與神立約,神很想與人建立關係,但是上帝不勉強人,神要人也有甘心樂意,主動積極,與立志的決心,雖然人容易毀約,只要人堅持尋求神,神親自讓這不可能的約,完全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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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 ![]() ![]() ![]() ![]() ![]() ![]() ![]() |
"He brought me forth also into a large place; he delivered me; because he delighted in me." (Psa. 18:19.)
AND what is this "large place?" What can it be but God Himself, that infinite Being in whom all other beings and all other streams of life terminate? God is a large place indeed. And it was through humiliation, through abasement, through nothingness that David was brought into it.
─Madame Guyon.
"I bare you on eagle's wings, and brought you unto myself."(Exod. 19:4.)
Fearing to launcn on "full surrender's" tide.
I asked the Lord where would its waters glide
My little bark, "To troubled seas I d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Weeping beside an open grave I stood,
In bitterness of soul I cried to God:
"Where leads this path of sorrow that I t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Striving for souls, I loved the work too well;
Then disappointments came; I could not tell
The reason, till He said, "I am thine all;
Unto Myself I call."
Unto Himself! No earthly tongue can tell
The bliss I find, since in His heart I dwell;
The things that charmed me once seen all as naught;
Unto Himself I'm brought.
─Selected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講的道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2、4節
這節經文很清楚指出保羅傳福音的目的,使人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但這有很深遠的思想,這話的目的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祂講道的內容,也是祂以聖靈及生命證明的事實,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也說到:「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他整個職事和談話,都以基督的樣式為中心——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神的大能卻仍然活著。
在今天經文的前面(一18)保羅這樣寫道:「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不僅是他所傳的道理,也是謙卑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同弱者所有的性情和舉止品行,他也證明自己與十字架及其羞恥同弱,而基督整個生命都在尋求像釘十字架耶穌的靈;這而第二章3節他也說道:「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根據這點他說了極強的話:「基督差遣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一17)「我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二4)在此可說明我們傳福音為什麼只有如此少神大能的明證?從人間學習及口才所傳釘十字架基督的主題,自然無法與超自然神聖大能釘十字架基督相比。
神要幫助我們每位傳道人和信徒明白:我們要像教會所擺出的標記一樣——除了耶穌基督並祂十字架,沒有別的。
「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3節
照我們的標準看,新約所注意的事,似乎是無關鴻旨的。「虛心的人有福了」,照原文是貧民有福了,貧民多極了,普遍極了!最易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堅強的意志,優美的品性。「為基督決志」一語,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惜這不是我們的主所喜歡聽的話。祂絕不要我們為祂決志,卻是要我們歸服,決志與歸服是絕對不同的事。耶穌基督天國的基礎,是建在愛平常事物的心的上面。我蒙福正是因為我貧窮。如果我知道我沒有堅強的意志,沒有高尚的性質,那不要緊,耶穌就要說──你是有福的,因為經過了這種貧窮,才能進入天國。我不能像一個好男女進天國,只能像一個完全的貧民才得進去。
那真正表揚神的愛之性質者,總是出於無意的。有意識的感力是自大的,非基督化的。如果我說,「我不知我有無用處,」我立刻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如果我考察流出來的東西,我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
最感動我們的,是那一種人呢?不是那些常想到自己是感動我們的人,卻是那些絕沒有想到感動我們的人。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全無有為而為的有意行動,如果有所為,那與基督接觸所生的愛就馬上消滅了。我們常是知道耶穌甚麼時候在工作,因為祂在常人所不注意的事上發生興趣。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歷代志下廿章15節
得勝的秘訣在於把所有的戰役都視為神的。再說,勝敗本來就在乎神,我們根本不必爭戰。但是如果我們計算我們的危險、責任,立刻就會被恐懼分散了我們的心。相反的,如果我們知道神必定會像照顧祂的產業、祂的代表那樣地看顧我們,我們就會感到無限的放心、安全。
假使我派我的雇工出一趟遠門,我就必須負責他的一切花費,並且保護他的安全。神比我們信實,想必更會為我們負責到底。如果我們屬於主,而且把生命、家庭,以及一切所有都交在祂的手中,祂絕對會照顧我們。
就像一個牧人的興趣,乃在於把他的羊養得肥肥壯壯的、照顧得服服貼貼,使人禁不住讚賞一樣。神對我們這屬於祂的靈魂體,也深具同樣的興趣。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
興起,興起為耶穌,
當靠祂剛強站穩;
因肉體的私慾將拖垮你,
千萬不要依恃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