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耶穌講作人原則:3-1.捨已原則.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一.捨已。
1.放下自已的私慾、野心、成就與失敗、論斷與追求。
2.把焦點轉向上帝,認識祂、依靠祂、順服祂。
3.相信上帝的話:我們先滿足祂,祂就滿足我們,先求神的國神的義,神就供應我們一切所需要的。
二.天天背起自己十字架。
1.「天天」:是指要不斷重覆要作的事,不是作過就好了,而是不斷要求自己去作。
2.「自己的十字架」:十字架指的是『痛苦、羞辱』,不管是上帝加給我,要我去面對的,或是我『罪有應得』的苦難,這都是十字架。
3.「背起」:是指不要逃避、不要想除掉,而是面對、接受、與它共存。
三.來跟從主。
1.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親近祂、思想祂、享受祂、愛慕祂。
2.要用悟性不斷了解神的話,也要用靈性不斷感受明白神的話、經歷神的話。
3.聽到「神的話」,就要去「行道」,這就是跟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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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輝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