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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但以理被扔入獅子坑中_話劇

27_06但以理被扔入獅子坑中_話劇


第一幕  但以理成為波斯古列國的三大總督之一  (經文:但4:1-3)

★場景:王宮中。

☆人物:最少要有六位,包含_古列大利烏王、護衛長一、護衛長二、但以理、總長一、總長二

 

旁白:在西元539年,瑪代波斯國佔領了巴比倫城,自從但以理在西元606來到巴比倫,至今已今已經67年。

但以理:啟稟新的國王陛下,你能打勝戰佔領了這個城,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我們以前任國王伯沙撒王,心裡狂傲,用聖殿的器具喝酒,藐視上帝,所以上帝興起你,把他殺了,還不止如,你看在我們舊約聖經以賽亞書45章,提到你的名字,你雖然不認上帝,但是上帝認識你、揀選你、恩膏你。

古列大利烏:讓我看看!真的聖經有記載我的名字,這位上帝真的是很厲害。雖然我統治了這個國家,但是我希望這個國家能夠安定,你又是前朝的大臣,看起來很有經驗又有智慧,我就立你為我的國家中,三大總長之一。

但以理:謝謝大王的厚愛。

旁白:瑪代波斯王大利烏隨心所願,立一百二十個總督,治理通國。又在他們以上立總長三人,但以理在總長之中的位,總督在他們要在三位總長面前回覆事務,免得王受虧損。

總長一:但以理算老幾,他沒帶過兵,也沒打過,這樣隨隨便便就讓當上三大總長之一,真的是不公平。

總長二:就是說!我們跟他拼了,比一比看,是他厲害還是我們厲害?

旁白: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因但以理有美好的靈性,所以顯然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國王交代他作的事,他都作的令國王非常滿意,於是國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國。


 

第二幕  但以理受到其他人的嫉妒,總長和總督計畫設計害他  (經文:但4:4-3)

★場景:王宮外面。

☆人物:最少要有二位,包含_總長一、總長二

 

旁白: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

總長一:我們一直要找但以理的錯誤,都找不到,怎麼辦呢?

總長二:「我們要找參這但以理的把柄,一定要在聖經神的律法中,就能找到把柄來害他。」我告訴你!這樣…那樣…. 

總長一:這是好計,我們快開始行動吧。


 

第三幕  仇敵設計拿到蓋有國王玉璽禁令要陷害但以理  (經文:但4:4-3)

★場景:王宮中。

☆人物:最少要有六位,包含_古列大利烏王、護衛長一、護衛長二、總長一、總長二

 

旁白:就在總長和總督想好了計謀之後,他們紛紛聚集來見王,說:

總長一:「願大利烏王萬歲!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王阿,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使禁令決不更改;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古列大利烏王:為什麼要這樣作呢?

總長二:啟稟國王陛下,我們藉著這個就可以知道,哪一個人是真正順服國王的命令,聽國王的話。

古列大利烏王:好吧!把玉璽拿來,我蓋。

旁白:他們設計要但以理,新的國王並不知道他們的詭計,於是大利烏王立這禁令,加蓋玉璽。


第四幕  但以理每天三次禱告被抓到把柄  (經文:但4:4-3)

★場景:但以理的家。

☆人物:最少要有六位,包含_但以理、總長一、總長二

 

旁白: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裏,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平常一樣。那些人就紛紛聚集,見但以理在他神面前祈禱懇求。

總長一:你有沒有看到,但以理不怕死,仍然照他平常一樣向他的神禱告。

總長二:這一下我們找到了但以理的把柄了,他死定了。

總長一:我們走吧!去稟告給國王知道。

總長二:先等等!我們先觀察一整天之後,再去稟告給國王知道。

總長一:可以了我們從早上到現在,但以理早、中、晚,三次禱告,我們都看到了,我們走吧!去稟告給國王知道。


 

第五幕  但以理因為一天三次禱告被扔人獅子坑  (經文:但4:4-3)

★場景:王宮。

☆人物:最少要有王位,包含_古列大利烏王、護衛長一、護衛長二、總長一、總長二

 

旁白:隔天總長和總督便進到王前,提國王提起他的禁令,說:

總長一:啟稟國王陛下,你曾下了聖旨,「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必被扔在獅子坑中。王不是在這禁令上蓋了玉璽麼?」

古列大利烏王:「確實有這事,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總長二:「王阿,那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你,也不遵你蓋了玉璽的禁令,他竟一日三次祈禱。」

古列大利烏王:這件事情,事關重大,你們先下去,讓我想一想。

旁白:王聽見這話,就甚愁煩,一心要救但以理,籌劃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時候。那些人就紛紛聚集來見王,說:

總長一:「王阿,當知道瑪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

總長二:為了國王的威嚴,請國王陛下,請敢快下令吧!

古列大利烏王:來人阿!去把但以理帶來。

護衛長:啟稟國王,我把但以理帶來。

古列大利烏王:但以理本王不想這樣等待你,但是我有不得已,我相信你所常事奉的神,他必救你。

旁白:於是王下令,把但以理,扔在獅子坑中。有人搬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使懲辦但以理的事毫無更改。王回宮,終夜禁食,無人拿樂器到他面前,並且睡不著覺。


第六幕  但以理被波斯古列王從獅子坑救出來  (經文:但4:4-3)

★場景:獅子坑旁邊。

☆人物:最少要有六位,包含_古列大利烏王、護衛長一、護衛長二、但以理、總長一(控告者)、總長二(控告者)

 

旁白:次日黎明,王就起來,急忙往獅子坑那裏去。臨近坑邊,哀聲呼叫但以理,對但以理說:

古列大利烏王:「永生神的僕人但以理阿,你所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脫離獅子麼?」

但以理:「願王萬歲!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

旁白:王就甚喜樂,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裏繫上來。

古列大利烏王:來人阿!把但以理救上來。

旁白:於是但以理從坑裏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神。

古列大利烏王:來人阿!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都帶來,扔在獅子坑中。

旁白: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抓住他們,咬碎他們的骨頭。那時,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   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神,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如此,這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古列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


但以理書第六章但以理被扔入獅子坑中劇情討論與省思:

1.1但以理從改朝換代,在巴比倫經歷了三個國王,如果把他原先的國家猶大算上去的話,是經歷了四個王朝,然而他的美好靈性,不會受到任何王朝的決策所影響,但每個朝代的國王所「重用」。你是否常常自覺得「時不我與、懷材不遇」呢?但是但以理的「立志」,讓我們發現「環境」的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我們是否「立志敬畏上帝、遠離惡事」,如果我們這樣作,無論任何環境上帝都會讓我們「居上不居下、居首不居尾」,你願意立定像但以理這樣心志嗎?

2.但以理的智慧,不會因為「換個環境,就換顆腦袋」,他的堅持,使他在古列大利烏王的面前得到賞賜成為「三大總督之一」,而這樣的賞賜,甚至想讓他成為全國的丞相,但是這樣卻引發別人的嫉妒,為他帶來更好的挑戰,而挑戰他的關鍵是「他會不會因為工作,就影響他個人的靈修生活」?但是事實上是他沒有改變,他知道這樣作會有什麼的結果,但是他仍然這樣的堅持,於是他堅持「一天禱告三次」的行為,就被扔入了「獅子坑」。你平常是否有「靈修禱告」的習慣呢?你希望上帝祝福你,像祝福但以理一樣嗎?你願意為你的「一天禱告三次」付上代價嗎?

3.「獅子坑」的獅子,對但以理沒有任何食慾,但是對於陷害控告但以理的人,卻是咬碎他們的骨頭,這在提醒我們,只要我們信靠上帝,上帝會在危機中拯救我們,上帝沒有應許我們「天色常藍」,但是卻應許我們,當我們信靠祂,在危難的時候,祂必拯救我們。你願意全心信靠上帝嗎?

 


荒漠甘泉五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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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起來……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士師記十八章9、10節 起來!有許多土地等著我們去得。我們如果靜坐不動,沒有一件東西會落到我們手中。「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書十六4)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箴廿八10)產業和福分都是要去得、去承受的。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當有「據為己有」的信心。我們當把神的話算為我們個人的產業。有一次,一位教員問一個孩子道:「甚麼是據為己有的信心?」孩子回答說:「據為己有的信心乃是:拿一枝紅筆,把聖經上所有的「我」,「我的」,下面,都畫上紅線。」 凡是主所說的無論那一句話,你都可以把你的手指放在上面說:「這是我的」。讀者啊,有多少應許你能說:「在我身上已經成就了」呢? 「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親愛的啊!不要因懈怠失去你的遺產啊! 信心上市場的時候,總是帶著籃子的。
■ 英文荒漠甘泉(12月29日)
December 29 "Arise……for we have seen the land, and behold, it is very good; and are ye still? Be not slothful to go, and enter to possess the land: for God hath given it into your hands; a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want of any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Judges 18:9,10)  ARISE! Then there is something definite for us to do. Nothing is ours unless we take it. "The children of Joseph, Manasseh and Ephraim, took their inheritance." (Joshua 16:4) "The house of Jacob shall possess their possessions." (Obad. 17) The uprihgt shall have good things in possession."  We need to have appropriating faith in regard to God's promises. We must make God's Word our own personal possession. A child was asked once what appropriating faith was, and the answer was, "It is taking a pencil and underscoring all the me's and mine's and my's in the Bible."  Take any word please the He has spoken and say, "That word is my word." Put your finger on this promise and say, "It is mine." How much of the Word has been endorsed and receipted and said "It is done." How many promises can you subscribe and say, "Fulfilled to me."  "Son, thou art ever with Me, and all that I have is thine." Don't let your inheritance go by default. "When faith goes to market it always takes a basket."
■ 永活之泉(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過於婦仁之愛 「我兄弟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母耳記下一章26節 神造男人並向他顯示愛的能力,是努力為他人造福,並不惜犧牲生命;造女人,向她顯示仁慈、長久忍耐是為了他人而捨己。一個小孩在一歲時十分依賴母親,不只是嬰孩學習愛母親,而且母親也學習如何有無私的愛。她最大的目標乃是「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這在神前是極寶貴的。」(彼前三4) 仁慈是當今社會婦女最重要的事,相於當食物對男人的重要性;在很多情況下,這是唯一的正義。不可忘記女人最美的飾物是溫柔安靜的心,在神和人都看為極寶貴,也能使全家蒙福。妻子、母親不住代禱和得勝的愛,是人類快樂之源。 親愛的姊妹!這是妳最大的財產,神所賜最貴重的飾物——反射神所有仁慈和同情的愛。「母親怎樣安慰孩子,我也怎樣安慰你。」但願每位讀者深思神奇妙的愛,恆切為領受聖靈而禱告,以支取屬天的能力和影響,使她能因愛丈夫,甚至鄰舍而見證神的愛。 想想馬利亞,由於和其他婦女付出很多的愛,使得主在復活的早晨親自向她顯現。由於她們正確地付出愛心,就可首先看到主,並向門徒報佳音。但願神賜福所有的母親、妻子和婦女!但願由她們可看出愛是何等的美而奇妙!猶如大衛的話,是歷久彌新的:「像婦女的愛一樣奇妙」地愛神的兒女。
■ 中文屬天日子(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常在基督裡面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亦常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4節 一個罪人竟可以和基督聯合,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乃是因著悔改認罪的心,信靠基督無比的救恩。基督亦樂於將祂尊貴聖潔永遠的生命賜給罪人。約翰福音三章15節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現在我們這般人,已經在基督裡了,與基督的生命有分。故我們應該在言行上與蒙召的恩相稱,要顯明聖靈所結出寶貴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好像枝子被接葡萄樹上,就與樹身合為一體,吸取樹身豐富生命的活力,發芽開花結實,結出來的果子,纍纍下墮。 弟兄們!我們若是天天活在主面前,就是與基督聯合了。
■ 中文上海嗎哪(12月29日)
十二月廿九日 「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廿章27節 或許神讓我們能把祂的旨意傳給任何一個我們所遇到的人,乃是盼望我們有機會帶給那些人一些祝福,並且影響他們,使他們能更靠近神。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對生命中所碰到的每一個人說:「……無論何人死亡,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徒廿26)那真就再好不過了。 但是我們真能如此說嗎?是否能對火車上坐在我們旁邊的人這麼說?或是為與我們工作的雇工如此說?最重要的是能否對我們的家人如此說?是否我們已盡了一切力量引領他們歸主呢? 早期的基督徒視每一個情況為作見證的機會,即使被帶到國王、首長的面前,他們也從未想要自己嘗試得到釋放,滿心所想的反倒只是主所留給他們的信息:「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路廿一13)他們視這種被捕的情況為向統治者傳福音的機會,因為他們深知若非如此,他們不可能接觸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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