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22章生活應用 查經資料 伯特利教會黃哲輝牧師
壹、娶筵席的比喻。V.1-14
1.神國的筵席是「很現實」的,你拒絕神,有一天神也會拒絕你。
2.進入神國的筵席的條件,不是根據善惡多少來決定,而是由肯願意回應上帝邀請的人來決定。
3.在神國裏面是有條件的,就是要穿禮服,不穿禮服,是會被趕出去的。
A.禮服:就是以耶穌的義為義的人。
B.禮服:就是不隨隨便便按著自己的意思,看重上帝的態度。
C.禮服:就是不驕傲自以為是,謙卑不自誇的態度。
4.進神國享筵席,進去容易,但要被要選上,夠資格就不容易,因為蒙召的多、選上的少,當中還有人可能被淘汰出去。
貳、法利賽人問納稅的事。V.15-22
1.從「納稅給該撒」來看,人對外在事物有疑問不確定,是因為人內心有疑問,不認識自己,也不知道,不確定自己要什麼所引起。
2. 從「納稅給該撒」來看,要先確定人裡面的認定與歸屬,才能確認外在的行為,可以或是不可以。
3.從「納稅給該撒」來看,不是每一個人提的疑問,我們都要回答他,給他答案,最好的答案,是由他自己給的,是最好的。
4.從「納稅給該撒」來看,不是每一個人對錢財與物質歸屬的認定都是一樣,不用強求別人一定要按我們的方式來作。
參、撒都該人問復活的事。V.23-33
1.撒都該人對復活的不信的錯誤,是因為理性要從地上的事物,推論到天上的事物,所以拒絕相信復活。
2.地上的事物,與天上的事物,是有不同的,地上有嫁娶,天上沒有嫁娶。
3.撒都該人對復活的不信的錯誤,是人把上帝當成是死人的上帝,不是活人的上帝。
4.所謂「活人的上帝」,是在表示在復活以後,這些問題上帝都能解決。
肆、律法師試探耶穌問誡命那一條最大。V.34-46
1.從律法師試探耶穌的話來看,人可以懂律法與誡命,但不一定相信或是實踐律法的精意。
2.從律法師試探耶穌的話來看,不相信耶穌,剛開始懂聖經的話,後來也會變成不懂。
3.從律法師試探耶穌的話來看,不相信耶穌,找不到聖經問題的答案,也沒有辦法回答別人所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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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 ![]() ![]() ![]() ![]() ![]() ![]() ![]() |
"He brought me forth also into a large place; he delivered me; because he delighted in me." (Psa. 18:19.)
AND what is this "large place?" What can it be but God Himself, that infinite Being in whom all other beings and all other streams of life terminate? God is a large place indeed. And it was through humiliation, through abasement, through nothingness that David was brought into it.
─Madame Guyon.
"I bare you on eagle's wings, and brought you unto myself."(Exod. 19:4.)
Fearing to launcn on "full surrender's" tide.
I asked the Lord where would its waters glide
My little bark, "To troubled seas I d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Weeping beside an open grave I stood,
In bitterness of soul I cried to God:
"Where leads this path of sorrow that I tread?"
"Unto Myself," He said.
Striving for souls, I loved the work too well;
Then disappointments came; I could not tell
The reason, till He said, "I am thine all;
Unto Myself I call."
Unto Himself! No earthly tongue can tell
The bliss I find, since in His heart I dwell;
The things that charmed me once seen all as naught;
Unto Himself I'm brought.
─Selected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講的道是用聖靈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2、4節
這節經文很清楚指出保羅傳福音的目的,使人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但這有很深遠的思想,這話的目的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僅是祂講道的內容,也是祂以聖靈及生命證明的事實,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也說到:「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祂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祂同活。」他整個職事和談話,都以基督的樣式為中心——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神的大能卻仍然活著。
在今天經文的前面(一18)保羅這樣寫道:「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不僅是他所傳的道理,也是謙卑與釘十字架的基督同弱者所有的性情和舉止品行,他也證明自己與十字架及其羞恥同弱,而基督整個生命都在尋求像釘十字架耶穌的靈;這而第二章3節他也說道:「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
根據這點他說了極強的話:「基督差遣我……,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一17)「我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二4)在此可說明我們傳福音為什麼只有如此少神大能的明證?從人間學習及口才所傳釘十字架基督的主題,自然無法與超自然神聖大能釘十字架基督相比。
神要幫助我們每位傳道人和信徒明白:我們要像教會所擺出的標記一樣——除了耶穌基督並祂十字架,沒有別的。
「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3節
照我們的標準看,新約所注意的事,似乎是無關鴻旨的。「虛心的人有福了」,照原文是貧民有福了,貧民多極了,普遍極了!最易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堅強的意志,優美的品性。「為基督決志」一語,是我們常常聽見的。可惜這不是我們的主所喜歡聽的話。祂絕不要我們為祂決志,卻是要我們歸服,決志與歸服是絕對不同的事。耶穌基督天國的基礎,是建在愛平常事物的心的上面。我蒙福正是因為我貧窮。如果我知道我沒有堅強的意志,沒有高尚的性質,那不要緊,耶穌就要說──你是有福的,因為經過了這種貧窮,才能進入天國。我不能像一個好男女進天國,只能像一個完全的貧民才得進去。
那真正表揚神的愛之性質者,總是出於無意的。有意識的感力是自大的,非基督化的。如果我說,「我不知我有無用處,」我立刻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如果我考察流出來的東西,我就失去了與主的接觸。
最感動我們的,是那一種人呢?不是那些常想到自己是感動我們的人,卻是那些絕沒有想到感動我們的人。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全無有為而為的有意行動,如果有所為,那與基督接觸所生的愛就馬上消滅了。我們常是知道耶穌甚麼時候在工作,因為祂在常人所不注意的事上發生興趣。
「……不要因這大軍恐懼……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歷代志下廿章15節
得勝的秘訣在於把所有的戰役都視為神的。再說,勝敗本來就在乎神,我們根本不必爭戰。但是如果我們計算我們的危險、責任,立刻就會被恐懼分散了我們的心。相反的,如果我們知道神必定會像照顧祂的產業、祂的代表那樣地看顧我們,我們就會感到無限的放心、安全。
假使我派我的雇工出一趟遠門,我就必須負責他的一切花費,並且保護他的安全。神比我們信實,想必更會為我們負責到底。如果我們屬於主,而且把生命、家庭,以及一切所有都交在祂的手中,祂絕對會照顧我們。
就像一個牧人的興趣,乃在於把他的羊養得肥肥壯壯的、照顧得服服貼貼,使人禁不住讚賞一樣。神對我們這屬於祂的靈魂體,也深具同樣的興趣。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
興起,興起為耶穌,
當靠祂剛強站穩;
因肉體的私慾將拖垮你,
千萬不要依恃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