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 Antelope )=瞪羚( Gazelle )
屬 性: 羚羊是偶蹄目( Artiodactyla )、牛科( Bovidae )、羚羊亞科( Antilocapridae )的哺乳動物,以草本植物和其他植物的葉、芽、嫩枝為主要食物,棲息範圍很廣,從亞洲南部一直到非洲北部的草原、灌叢地、平原、沙漠或山區,都可看見牠們的身影。瞪羚的體型輕巧、行動敏捷,奔跑時速可達 64 公里。雌雄均具迴形洞角。平常瞪羚成群活動,遇獅、豹、野狗等捕食者時,會伸直四肢、上下彈跳以示警,整群羚羊接獲指示之後,瞬間四散逃逸。
經 意: 瞪羚有溫柔、優雅的形象,又經常避免靠近人類,因此在聖經中有著遙不可及、難以逐得的寓意。這種動物的希伯來文 zvi ,意即榮耀的( glorious )意思。錫安山的希伯來文 har zvi kodesh 可以直譯為「聖瞪羚山」,因為從舊約時代到十九世紀為止,錫安山上有眾多的多卡士瞪羚( Dorcas gazelle, Gazella dorcas )。今天,這種瞪羚已瀕臨滅絕。
字源追溯: 作記號( to mark off ), a species of antelope
對等譯字: ORYX
一致譯字: antelope
欽定本譯: wild ox, wild bull
和合本譯: 野山羊,黃羊
經文出處:
申 14:5 鹿、羚羊、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王上 4:23 肥牛十隻,草場的牛二十隻,羊一百隻,還有鹿、羚羊、子,並肥禽。
賽 51:20 你的眾子發昏,在各市口上躺臥,好像黃羊在網羅之中,都滿了耶和華的忿怒──你神的斥責。
相關經文: 撒下 2:18 ,代上 12:8 ,箴 6:5 ,歌 2:7-9 ,賽 13:13-14 ,但 11:45 ,徒 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