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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03月06日讀經:申20-22章

0306 一年的第066天 筆者:黃哲輝牧師 

讀經:申20-22    


 

20章主要在講:「你們進應許地:與仇敵戰爭的法則」。

1.出去與仇敵爭戰,不要怕,因神與你同在,2.祭司要到百姓百前宣告:「當聽!爭戰不要膽怯懼怕戰兢驚慌,神與你們同去,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3.官長要對百姓說:「A.房子尚未造成、葡萄敞未收成、定婚尚未迎娶,懼怕膽怯的,可以回家」,4.臨近城要攻打時,先要對城民宣告和睦的話,A.若開城所有人,就要給你効勞服事,B.若不肯要與你打仗,就要圍城,用刀殺了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財物可以吃用,C.若許久圍攻城,不可砍伐蹧蹋樹木,惟獨不結果子的樹木,可以砍毀,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城,直到攻塌。  

◎心得分享:這一章「爭戰」的法則,對我的牧會幫助很大,提醒我1.任何事工的推動,不要怕,2.要大聲宣告神的同在、神的爭戰與拯救,3.不要強迫勉強別人參與,有事的分不開身、沒有信心害怕的人,不要加入服事,4.在事工的推動前期,一定要與人和睦,遇到阻擋無論如何,一定要堅持,完成事工,不要發怒,任意砍伐樹木,要有長期作戰的準備。

 


21章主要在講:「你們進應許地:兇殺案件與生命法則」。

1.若遇見人被殺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A.長老和審判官,要從被殺人量起,離被殺的人最近城的長老,要取未曾負軛的母牛犢,牽到山谷,打斷母牛犢的頸項,B.祭司要奉主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C.眾老長要洗手,禱告:說我們手未曾流這人的血,也未曾看見這事,求你赦免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無辜血的罪,歸到你的百姓中間,2.與仇敵爭戰,在被擄中見美貌女子,要娶他為妻A.要領他家中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B.住在你家中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才可以與他同房,C.他就作你的妻子,你若不喜悅她,就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3.人若有二妻,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分產業時,不可立所愛之妻的兒子為長子,卻要認定所惡之妻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4.頑梗悖逆兒子,要用石頭將他打死,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要將他挂在木頭上,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因為被挂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  

◎心得分享:「兇殺案找不到兇手」,長老和祭司有責任,要獻祭、祝福受害者家屬、洗手表明無辜,並禱告求神使無辜血的罪,不要歸到百姓中,這提醒我們要為自己的同胞的罪,作代求的禱告。

 


22章主要在講:「你們進應許地:生活法則的條例」。

1.看見弟兄的牛羊失迷了路,不可裝作不見,總要牽回來交給你弟兄,2.婦女不可穿男子所穿載,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這是神所憎惡,3.若路上遇見鳥窩,不可把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鳥,只可取雛鳥,4.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罪就歸你家,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在穿兩樣摻雜料作的羊毛細麻,5.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不可將醜名加在他身上,人與有丈夫的婦女行淫,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男子強暴婦人,要治死他,男子遇見處女,抓住與她行淫,被人看見,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並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她,人不可娶斷母為妻。  

◎心得分享:這章提到生活細節,特別是在告訴我們,我們看到弟兄的牛羊迷路,有責任幫助他,交給弟兄,也就是提醒我們,別人的需要,要成為我們的需要,要熱情去幫助我們弟兄的需要,幫忙解決弟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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